

11月30日
麻栗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麻栗坡某社区居委会原主任
蔡某涉嫌贪污一案,并当庭宣判
2016年2月至2018年4月
被告人蔡某任
麻栗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
副主任、主任期间
在协助麻栗镇人民政府开展
秀山吉园综合整治项目
坟墓搬迁补偿工作中
利用职务便利
虚报骗取补偿资金、
侵吞他人退回坟墓搬迁奖励
共计85920元
均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麻栗坡法院当庭宣判
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蔡某
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依法没收违法所得
被告人蔡某认罪认罚
并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
参加旁听的村干部纷纷表示
此次案件就发生在身边
看到自己身边熟悉的干部
沦为阶下囚
真正体会到了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
将时时刻刻
揽镜自照、防微杜渐
以如监如履之心
守纪遵规之行
积极为老百姓
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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