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
昆明市公安局
在网络巡查中
发现有人在个人抖音、微信
接到线索后
盘龙分局
在昆明市公安局
刑侦、网安部门的指导下
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2月22日17时30分许
在五华区某小区外路边现场查获
正在实施抗原检测试剂交易的
违法行为人卿某某等5人
现场查获抗原检测试剂一箱
共计600份
后据违法行为人供述
民警又在西山区某小区抓获
销售抗原试剂违法行为人许某某
22时40分许
民警在西山区
某商贸有限公司
查获18箱抗原检测试剂
目前该案已移交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进一步办理
相关规定
总而言之
个人不能从事
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
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
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如果个人销售的抗原试剂检测
又是假冒伪劣产品
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
冒充合格产品
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
还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普法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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